成语词典

过庭之训

基本解释

词条:『过庭之训』

拼音:guò tíng zhī xùn

注音:ㄍㄨㄛˋ ㄊ一ㄥˊ ㄓ ㄒㄨㄣˋ

解释:用以指父亲的教诲。

成语解释

产生年代:古代成语

使用频率:一般成语

感情色彩:中性成语

主体结构:偏正式成语

常规用法:过庭之训偏正式;作宾语;指父亲的教诲。

典故出处:晋 袁宏《后汉纪 安帝纪上》:“苌少长藩国,内无过庭之训,外无师傅之道,血气方刚。”

基本字义

过(過)guò(ㄍㄨㄛˋ)

1、从这儿到那儿,从此时到彼时:过江。过账。过程。过渡。过从(交往)。经过。

2、经过某种处理方法:过秤。过磅。过目。

3、超出:过于。过度(dù)。过甚。过奖(谦辞)。过量(liàng)。过剩。过犹不及。

4、重新回忆过去的事情:过电影。

5、从头到尾重新审视:把这篇文章再过一过。

6、次,回,遍:把文件看了好几过儿。

7、错误:过错。记过。

其他字义

过(過)guo(˙ㄍㄨㄛ)

1、用在动词后表示曾经或已经:看过。用过。

2、用在动词后,与“来”、“去”连用,表示趋向:拿过来。走过去。

其他字义

过(過)guō(ㄍㄨㄛ)

1、姓。

基本字义

tíng(ㄊ一ㄥˊ)

1、堂阶前的院子:庭院。庭园。庭除(“除”,台阶)。

2、厅堂:庭宇。庭闱(父母所属内室,借指父母)。庭训(父亲的教诲,亦指家教)。家庭。

3、审判案件的处所或机构:法庭。

4、古同“廷”,朝廷。

基本字义

zhī(ㄓ)

1、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之心。

2、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之计。不速之客。莫逆之交。

3、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

4、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之度外。等闲视之。

5、代词,这,那:“之二虫,又何知”。

6、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之。

7、往,到:“吾欲之南海”。

基本字义

训(訓)xùn(ㄒㄨㄣˋ)

1、教导,教诲:训诫。训蒙(教育儿童)。训迪(教诲开导)。教(jiào)训。培训。

2、可以作为法则的话:家训。

3、典式,法则:不足为训。

4、解释词的意义:训诂(解释古书中的字、词句的意义。亦称“训故”、“诂训”、“故训”)。训读(日文借用汉字写日语原有的词,用日语语音读汉字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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