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参杀人
基本解释
词条:『曾参杀人』
拼音:zēng cān shā rén
注音:ㄗㄥㄘㄥˊ ㄘㄢㄕㄣㄘㄣㄙㄢ ㄕㄚ ㄖㄣˊ
解释:比喻流言可畏。
成语解释
典故出处:《战国策·秦策二》人告曾子母曰‘曾参杀人。’曾子之母曰‘吾子不杀人。’织自若。……其母惧,投杼逾墙而走。夫以曾参之贤与母之信也,而三人疑之,则慈母不能信也。
运用示例:这冤怎申,硬叠成曾参杀人。◎ 清·孔尚任《桃花扇·辞院》
古代诗词
唐代.李端.杂歌:「伯奇掇蜂贤父逐,曾参杀人慈母疑。」
宋代.张镃.杂兴:「曾参杀人谤,三至母信移。」
宋代.孔平仲.二十八宿寄芸叟:「曾参杀人知谬传,赏花坠井皆妄言。」
基本字义
曾zēng(ㄗㄥ)
1、指与自己中间隔两代的亲属:曾祖父。曾孙。
2、古同“增”,增加。
3、竟,简直,还(hái):“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,如太山、王屋何?”
4、姓。
其他字义
曾céng(ㄘㄥˊ)
1、尝,表示从前经历过:曾经。未曾。何曾。曾几何时。
2、古同“层”,重(chǒng)。
基本字义
参(參)cān(ㄘㄢ)
1、加入在内:参加。参与。参政。参赛。参议。
2、相间,夹杂:参杂。参半。
3、检验,用其他有关材料来研究,考证某事物:参考。参照。参省(xǐng)(检验省察)。参看。参阅。参检。
4、探究,领悟:参悟。参透。参破。参禅。
5、旧指下级进见上级:参见。参拜。
6、弹劾,向皇帝告状:参奏。参劾。参革。
其他字义
参(參)shēn(ㄕㄣ)
1、星名,二十八宿之一:参商(“参星”和“商星”,此出则彼没,两不相见;喻亲友隔离不得相见或彼此对立不和睦)。参辰卯酉(“辰星”即商星,参星酉时现于西方,辰星卯时出于东方;喻互不相关或势不两立)。
2、中药名:人参。党参。
其他字义
参(參)cēn(ㄘㄣ)
1、〔参差(cī)〕长短不齐,如“参参不齐”、“参参错落”。
其他字义
参(參)sān(ㄙㄢ)
1、古同“叁”,三的大写。
基本字义
杀(殺)shā(ㄕㄚ)
1、使人或动物失去生命:杀生。杀敌。杀鸡取卵。杀一儆百。
2、战斗,搏斗:杀出重围。
3、消减:杀风景。
4、药物等刺激身体感觉疼痛:肥皂水杀了眼睛。
5、收束:杀价。杀尾。
6、勒紧,扣紧:杀车。
7、用在动词后,表示程度深:笑杀人。恨杀。
基本字义
人rén(ㄖㄣˊ)
1、由类人猿进化而成的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、并能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动物:人类。
2、别人,他人:“人为刀俎,我为鱼肉”。待人热诚。
3、人的品质、性情、名誉:丢人,文如其人。